******服务中心: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77号)、《关于印发《漯河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2024〕119号)文件要求,召陵区农业领域需要遴选35个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
2、示范带动作用好,带动周围农户不少于10户,粮食作物不少于150亩;陆地经济作物(林果药材不包含在内)不少于50亩;设施大棚不少于5个棚(10亩以上),享受过2022年市级城供蔬菜基地扶持补助的设施大棚基地除外。
3、姬******街道)。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2024年召陵区科技示范主体重新进行遴选,全区遴选35个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科技示范主体以召陵区辖区内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
1、各种植专业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推荐审核盖章。
******办公室推荐审核,安排人员进行复查,择优选择复查后上报局科技教育股。
******人民政府网公示确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5日上午8:00日至7月19日下午6:00,时间5个自然日,特此公告。
******农村局
联系人:刘梦雯
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涉及面大,影响面广,上报信息务必真实、清楚、仔细、完整,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圆满完成遴选任务。
附件:2024年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推荐表
2024年7月15日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77号)、《关于印发《漯河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2024〕119号)文件要求,召陵区农业领域需要遴选35个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
2、示范带动作用好,带动周围农户不少于10户,粮食作物不少于150亩;陆地经济作物(林果药材不包含在内)不少于50亩;设施大棚不少于5个棚(10亩以上),享受过2022年市级城供蔬菜基地扶持补助的设施大棚基地除外。
3、姬******街道)。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2024年召陵区科技示范主体重新进行遴选,全区遴选35个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科技示范主体以召陵区辖区内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
1、各种植专业合************服务中心。
******办公室推荐审核盖章。
******办公室推荐审核,安排人员进行复查,择优选择复查后上报局科技教育股。
******人民政府网公示确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5日上午8:00日至7月19日下午6:00,时间5个自然日,特此公告。
******农村局
联系人:刘梦雯
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涉及面大,影响面广,上报信息务必真实、清楚、仔细、完整,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圆满完成遴选任务。
附件:2024年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推荐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