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智能雾化室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TY-2024-1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医院智能雾化室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KTY-2024-1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800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6.1 响应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b.2024年0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c.2024年0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打印页面或截图(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人若为经销商,
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5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15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智能雾化室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KTY-2024-116
三、项目控制价:48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智能雾化室设备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供货及安装期:2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五、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6.1 响应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b.2024年0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c.2024年0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打印页面或截图(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人若为经销商,
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采取现场获取和网上获取两种方式,可二选其一。
方式一: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长江路鲁明大厦A座17楼1701室携带证件获取。售价:伍佰元整。
方式二:网上获取,须提供“六、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盖章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并打电话确认。售价:伍佰元整,转账(账号请电话联系索取)。
7.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响应人需自行查询,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截图)。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响应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7.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漯河市长江路鲁明大厦A座17楼1701室;
7.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
7.6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500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8.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漯河市长江路鲁明大厦A座17楼1701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漯河市长江路鲁明大厦A座17楼1701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医院
地 址:漯河市交通路18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5-******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
地址:漯河市交通路18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