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舞阳县畜牧局采购移动消毒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W******401 | 舞阳县畜牧局采购移动消毒机项目 | 889920 | 889920 | 是 | 889920 |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5.5质保期:一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4.2 收取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