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采购智慧公寓及人脸识别项目(二次)-后勤资产管理项目平台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学院采购智慧公寓及人脸识别项目(二次)-后勤资产管理项目平台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采购产品名称:后勤资产管理项目平台
2.2功能及用途:后勤资产管理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学校资产系统新增、处置核销等信息数据需要与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一致,以确保账账相符。
******有限公司是“财政部下发软件(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整合纳入河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供应商,并以单一来源方式中标“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为了实现与上级财政******学校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相关规定,所以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三、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陶文信 |
******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钟富胜 |
******学院 |
正高级会计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代国涛 |
******学校 |
高级讲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2025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2025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 ******街道开源大道76号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郜琳娜 郑宁飞 葛双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琳娜 郑宁飞 葛双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