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膨化主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膨化主粮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黄河路东段 | ******办公室6166.58平方米,宿舍楼7661.0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2万吨膨化主粮生产能力。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漯河市东城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称重、投料、破碎、混合、调配以及振动分级工序废气经治理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调配、膨化、喷涂、冷却工序废气经治理后,油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营运期间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杂质、不合格品、废包装、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和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杂质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和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和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堆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