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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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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采购-2024-9 |
2、项目名称: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631,200.00元 |
最高限价:******.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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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W******201 |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
******.04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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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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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 5.2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23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列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2提供近三年来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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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投标人无需到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在截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在线签到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评分办法以及参数内涉及的证书、报告等内容,须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3、代理费用收取: 收取方式: 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及漯财购【2018】16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舞阳县人民路东段 |
联系人:谭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东支路(会展中心东侧)建业智慧港B座511室 |
联系人:翟先生 |
联系方式:039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