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维修、保洁、绿化耗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501 | ******学校维修、保洁、绿化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 750000 | 750000 | 是 | 750000 |
5.2 供货期:供货周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每月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提前三天通知供货方进行备货,特殊情况下急需耗材需随时可以供货;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5.5 质保期:以每批次接收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换新;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信用查询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电子开标”的具体相关说明。
4、项目执行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代理费用的收取
5.1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
5.2 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