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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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开环监表(2024)17号.docx
漯开环监表(2024)1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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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中空板项目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路1号国泰达鸣公司厂房南侧 | 漯开环监表(2024)16号 |
2 | ******有限公司休闲食品改扩建项目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轻工食品园 | 漯开环监表(2024)17号 |
3 | ******有限公司年生产2700吨锅巴、2000吨虾片、500吨虾条项目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南段 | 漯开环监表(2024)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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