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临颍县大郭镇曹城商品鸡养殖项目竣工及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需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临颍县大郭镇曹城商品鸡养殖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场址位于临颍县大郭镇曹城村东南约680m处,采取“四层笼养”饲养方式,共建设14栋鸡舍。商品鸡饲养期间不冲洗鸡舍,每批次饲养周期为42天,空舍冲洗消毒后引入第二批雏鸡,年出栏7批次,共计年出栏商品鸡500万只。项目于2024年9月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同期建成,同年10月开始第一批鸡饲养。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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