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驻地网续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驻地网续签]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渠道名称 | 供应商编码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元) |
1 | 大刘名鑫指定专营店 | G******5 | 源汇区大刘镇名鑫电信专营店 | 180000 |
合计 | 180000 |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6〕596号)、《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中国电信〔2018〕158号),由于合作区域端口网元资源所有权具有唯一性,只能与拥有该区域光纤端口资源的合作方租赁,所以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序号 | 渠道名称 | 供应商编码 | 供应商名称 |
1 | 大刘名鑫指定专营店 | G******5 | 源汇区大刘镇名鑫电信专营店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电话:******
邮箱: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路北200米
邮编:462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