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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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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4-35) |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986,9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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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702 |
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智慧矫正建设项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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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范围:包含基础设施,软硬件设施系统,办公设备。(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采购标的祥见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6、合同履行期限:40天安装调试完,维护三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 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 3,供应商在成 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 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 ”, 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3 年1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2023年9 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 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将已加密电子响 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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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8999/bidwebzfcg/),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 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 ”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 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及漯财购【2018】16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 29 号22 楼 811 室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