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舞阳县融媒体中心数字化采编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W******101 | 舞阳县融媒体中心数字化采编设备购置项目 | 450000 | 450000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通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查询页打印件以供参考,供应商信用记录以开标后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a.收取方式:由成交商支付。
b.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 号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