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数字化脑电图仪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W******701 | ******医院数字化脑电图仪购置项目 | 300000 | 300000 | 是 | 300000 |
5.2采购内容: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套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打印页面或截图(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5、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参考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代理费用的收取
a.收取方式:由成交响应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b.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和漯财购〔2018〕16号文件、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