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舞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购置更新执法服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采购-2024-12 | |||||||||||||||
2、项目名称:舞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购置更新执法服装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98,000.00元 | |||||||||||||||
最高限价:398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标的内容:为舞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购置更新执法服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供货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质保期:1年。 5.5供货期:3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3,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在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在线签到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计取。 3、收取金额:6766.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舞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 |||||||||||||||
地址:河南省舞阳县人民路东段牌坊东侧路南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1号永利新苑东区3号楼1503 | |||||||||||||||
联系人:尹瑞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尹瑞 | |||||||||||||||
联系方式:******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