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一、采购服务内容
******公安局山阳分局车棚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山阳分局办公楼西侧改造车棚三座,其中第一座6.9米*18.5米、第二座6.5米*(3.5米+6.5米)、第三座12米*(2.2米+3.5米),安装智能充电桩共计65位及电动车限位杆59米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二、工期、质量标准1、工期:15日历天。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2024-09-24 09:00:00
谈判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建筑科技产业园A座2楼A2-9
服务实施地: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中路55号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24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9-19 20:32:35
采购编号:HNJZB******Z******359
采购单位:******公安局山阳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现场查询并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