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餐厅(米、面、油)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zb-2024-099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漯河万邦市场的批发价格的95%;
四、采购需求:
4.1标的内容:餐厅米、面、油(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
4.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4.4服务期限:2024年10月27日至2025年7月15日。
4.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响应人,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4、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3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6.5、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3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9月30 日至2024年10 月 11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7.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响应人资格要求6.1、6.2、6.3、6.4、6.5、6.6、6.7所需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3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15日09时30 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
9.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0 月 15日09时30 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学院
******大学路12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作者: 编辑:组宣部)
二、项目编号:sczb-2024-099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漯河万邦市场的批发价格的95%;
四、采购需求:
4.1标的内容:餐厅米、面、油(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
4.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4.4服务期限:2024年10月27日至2025年7月15日。
4.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响应人,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4、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3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6.5、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3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9月30 日至2024年10 月 11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7.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响应人资格要求6.1、6.2、6.3、6.4、6.5、6.6、6.7所需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3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15日09时30 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
9.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0 月 15日09时30 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学院
******大学路12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淞江路食品批发市场南区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作者: 编辑: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