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颍县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区)已经临发改工业【202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颍县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区);
2.2建设地点:漯河市临颍县北临纬五路,南临纬四路,东临天冠路,西临颍祥路;
2.3工程概况:临颍县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区)包括1#、2#、3#、4#厂房,5#宿舍楼,6#办公楼,共计4栋厂房,2栋附属建筑物,建筑总面积10.19万平方米。主要内容是土建、安装工程。其中:1#厂房和2#厂房建筑面积均为21459.02㎡,建筑总高度均为15.9m;3#厂房建筑面积为21178.16㎡,建筑总高度为15.9m;4#厂房建筑面积为22244.73㎡,建筑总高度为15.9m;5#宿舍楼建筑面积为7862.9㎡,建筑总高度为20.4m;6#办公楼建筑面积为7734.62㎡,建筑总高度为20.4m。项目控制价:一标段:******0.55 元;二标段:****** 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一标段:临颍县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区)施工;
二标段:临颍县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区)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计划工期:一标段:400日历天;
二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
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
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牵头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
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6)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
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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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5-02-24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3-17 09: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03-17 09:0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财政局五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王先生 曹先生
联系电话:0395-****** ****** ******
联系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
监督单位:临颍县******建设局
监督电话:******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临颍县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区)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临颍县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南区)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