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协管及环卫工人人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401 | ******服务中心协管及环卫工人人员服务项目 | ****** | ****** | 是 | ****** |
5.2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响应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
5.该项目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