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 通讯地址: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源汇区(含西城区)农村供水工程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西城区 | 项目投资25411.7万元,主要建设漯河市第九水厂、原水输水管网、配水管网及一套智慧水务平台,以燕山水库水为供水水源,在澧河取水口上移工程加压泵站出水管设置分水口,敷设原水管道,原水经第九水厂过滤、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至服务范围内各乡镇供水站,通过供水站将自来水输送至各村用户 | 1.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是TSP,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制定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严格按照“分段施工、分段防治、分段开挖、及时回填”的原则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建议在易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减轻TSP污染,只要增加洒水次数,可大大减轻TSP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对粉状物料的存放应做好防护工作,防止风吹扬尘。此外,施工中使用的砂石料、混凝土等均采用外购商品材料,消除了砂石料开采产生的扬尘和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扬尘污染。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竣工后,影响也随之结束。 ②运营期废气为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 2、水环境: ①施工期穿越河道段施工时间安排在非汛期,混凝土养护废水拦截后,通过蒸发和沉降作用,不会进入水体造成影响;管道试压应采用分段循环使用的办法,减少排水量,试压水采用分段循环使用,禁止就近向附近沙河、澧河、唐江河排放;施工期依托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系统,定期清掏,综合利用,施工期会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还田利用不外排;反冲洗水回流至配水井作为原水回用;沉淀池排泥水浓缩后上清液回流至配水井作为原水回用;底部污泥经离心脱水后滤液回流至排泥池。运营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 ①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多为点声源和瞬时噪声,为减缓施工过程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在施工区边界设置隔声屏,并在夜间禁止施工,经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安装隔声门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①施工期生活垃圾纳入附近村庄垃圾收集桶,区域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土石方集中收集后全部拉走送城市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垃圾分类予以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全部拉走送城市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废弃泥浆经泥浆池暂存后转运至城市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②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厂区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输处理;污泥经离心脱水机脱水形成泥饼外运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5.生态环境: ①施工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期土方分层开挖,表层土用于后期临时用地恢复及绿化;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减少水体的扰动等方式加强对水生生态动植物的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②运营期废水严禁直接外排入河,禁止向澧河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 | 无 |